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558 股票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7-00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号),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丁列明先生计划在 2017年1月4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0万股。丁列明先生已于2017年1月4日增持332,784股。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于 2017年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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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丁列明通过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7,0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70%,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30%。丁列明与YINXIANG WANG(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4%)、一致行动人FENLAI TAN(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8%)直接及间接持有及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3.7030%。
本次增持后, 丁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7,0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70%。丁列明、YINXIANG WANG和一致行动人FENLAI TAN直接及间接持有及控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为33.7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丁列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丁列明先生本次增持公司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丁列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