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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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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号:临2017-001 证券简称:赤天化 证券代码:60022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化工”)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桐梓化工与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福公司”)因合同纠纷导致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账户解除冻结的有关情况

因桐梓化工与华福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导致桐梓化工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详见公司临2016-078公告)。

在执行过程中,桐梓化工与华福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16年12月23日,华福公司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解除对桐梓化工银行账户的冻结,并终止案件执行的申请。

2016年12月28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6)黔03执207号之二),法院认为桐梓化工与华福公司在执行过程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华福公司据此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桐梓化工银行账户的冻结并中止本案的执行,系其合法权利的自由处分,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亦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裁定如下:1、解除对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2、中止(2016)黔03执207号案件的执行。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期间,桐梓化工的日常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后,将有利于桐梓化工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截止至本公告日,桐梓化工前期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