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571,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537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11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8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07,63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06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95,699,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217,2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9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481%;反对2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95,692,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224,2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212%;反对2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7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353,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281,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5.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694,999,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642,9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9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78%;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6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766%。
5.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5.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5.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5.6限售期
表决结果:694,999,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642,9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9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78%;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6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766%。
5.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5.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695,692,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217,2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212%;反对2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19%;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5.9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695,629,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279,8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149%;反对2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582%;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347,6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279,8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149%;反对2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582%;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95,692,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217,2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212%;反对2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19%;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95,63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07,353,1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274,3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075%;反对2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65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347,6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279,8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7,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149%;反对2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582%;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书面通知,东港投资拟以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东港投资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签发的《关于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71号)。东港投资目前持有本公司576,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49%。
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