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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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17-0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天首,证券代码:000611)于2017年1月6日股票收市后接到深交所通知,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7年1月4日、5日、6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88%,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函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在近日召开的2016年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上,土右旗签约40亿元。土右旗与北京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订了总投资为30亿元的“敕勒川数据中心项目。”的事项,本公司就此事项已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中进行了回复:本公司全称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与土右旗签署过关于敕勒川数据中心项目的协议外,近期未签署过新的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1月5日公司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7-05])。

3、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本公司已终止了于2016年8月19日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股票于2017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本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后的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见刊登在2017年1月4日公司指定媒体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2])和《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证券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3])。

5、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下发的企业发展补助资金5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6年度当期损益,该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相关公告见刊登在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临[2016-101])和《公司更正公告》(临[2016-102])。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如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的情形。本公司将尽快完成2016年度经营情况的财务测算,尽早履行年度报告业绩预告工作。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