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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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7-00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7年1月9日下午15: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因故不能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原定计划实施,项目进度有一定延期,项目投资明细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17-003)。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择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在公司本部瑞和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月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所有九名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将于 2017年1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17-00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7-00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择时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4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150.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9,159.3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

根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含项目进度及投资明细)为:

1、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2012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计划进行了调整(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未变)。

2013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计划进行了调整。

2015年8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计划进行了调整。

截至2016年11月30日,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14,193.70万元,尚未完成达产,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二、本次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截至2016年11月30日,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与上次调整计划中承诺的项目进度出现了一定的差异,需要进行调整。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在全资子公司汕尾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内建设。由于产业园建设用地自北向南有一条路从园区穿过(此路为邻近工厂出入必经之路),为了园区整体规划,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新的市政规划协调处理迁移道路一事。产业园项目现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木制品厂房与宿舍等,二期为标准厂房与专家楼、办公楼等。一期项目木制品工厂与宿舍楼已验收合格,满足基本使用要求。二期项目由三栋标准厂房、专家楼、配套厂房A、配套厂房B组成,目前三栋标准厂房已主体验收进入室内装修阶段,外墙已基本完成,专家楼、配套厂房A、配套厂房B正进行室内抹灰和水电安装工作。该项目整体投资进度因下列因素有所放缓:

1、产业园建设用地自北向南有一条路从园区穿过,该道路占用了三栋标准厂房、配套厂房A建设用地,该道路因历史原因迟迟无法拆除,直至2015年12月份才开始拆除进行建设。

2、为响应合作区要求及号召,提升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价值,产业园对已经进行了建设的二期项目进行了改造,对专家楼、配套厂房A、配套厂房B进行了重大设计变更,重新出图,增加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价值。

3、二期项目地下水文地质复杂,施工难度大,部分桩基础经过多次变更,致使工期拖慢。

4、2016年项目实施地天气较为恶劣,经历多次台风及暴雨,影响了施工进程。

基于以上的原因,该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发生调整,导致项目进度计划相应有所调整,但项目投资明细自2012年6月调整后未变。

现将具体项目进度调整情况列表如下: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以及本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影响该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此次调整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建设延期,预计产生效益较原计划会有所延迟。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总体影响不大。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对公司生产经营基本不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投资计划。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瑞和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主要系客观原因造成,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关于瑞和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