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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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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21 股票简称:*ST百花 编号:临 2017-001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梁俍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梁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梁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后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俍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梁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临 2017-00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51,403,271股

发行价格:12.28元/股

2、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3、预计上市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现代”)、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丰医药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丰医药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祥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康祥云”)、上海嘉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嘉企”)、谢粤辉、北京柘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柘益”)合计发行51,403,271股普通A股股票,已经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该等新股在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6年1月12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3、2016年3月18日,兵团国资委出具备案编号为兵国资备【2016】2号的《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华威医药100%股权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兵团国资委出具备案编号分别为兵国资备【2016】3号、兵国资备【2016】4号、兵国资备【2016】5号、兵国资备【2016】6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百花村对一零一团煤矿的债权、豫新煤业51%的股权、鸿基焦化66.08%的股权及天然物产100%的股权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4、2016年3月21日,兵团国资委出具《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兵国资发【2016】39号),同意百花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5、201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6、2016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孝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6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后,发行人向本次发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3、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认购方式、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员工持股计划、新农现代、瑞丰医药基金、道康祥云、上海嘉企、谢粤辉、北京柘益,发行数量不超过51,403,271股,其中: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3,315,000股,新农现代认购不超过16,286,644股,瑞丰医药基金认购不超过8,143,322股,道康祥云认购不超过8,143,322股,上海嘉企认购不超过8,143,322股,谢粤辉认购不超过3,300,000股,北京柘益认购不超过4,071,661股。全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过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2.28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5、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123.2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华威医药核心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员工持股计划、新农现代、瑞丰医药基金、道康祥云、上海嘉企、谢粤辉、北京柘益,各发行对象的股票认购数量如下: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

百花村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2、新农现代

3、瑞丰医药基金

2016年3月,瑞东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契约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瑞丰医药基金,瑞丰医药基金的管理人为瑞东资本,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4、道康祥云

5、上海嘉企

6、谢粤辉

7、北京柘益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员工持股计划、新农现代、瑞丰医药基金、道康祥云、上海嘉企、谢粤辉、北京柘益。员工持股计划为百花村员工持股计划,瑞丰医药基金为上市公司股东瑞东资本及瑞东医药基金的关联方。

(四)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六师国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2.79%,实际控制人为兵团六师。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师国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9.86%,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根据六师国资公司与礼颐投资及瑞东资本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六师国资公司向百花村提名4名董事,礼颐投资、瑞东资本、华威医药分别向百花村各提名1名董事,六师国资公司在上市公司董事席位中占多数。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然为六师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兵团六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对象是否履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

经核查,交易对方中瑞丰医药基金、道康祥云、上海嘉企、北京柘益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止本报告签署日,瑞丰医药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H5955;道康祥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H1826;上海嘉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L1725;北京柘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D5457。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主承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10-88005400

传真:010-66211975

经办人:邢磊 刘元 周晨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侯绍泽

电话:010-51789000

传真:010-51789003

经办人:胡敏 沈忱 孔凡昕

(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2层

法定代表人:黄昌华

电话:010-59336116

传真:010-59336118

经办人:陆群威 李志强

(三)审计机构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电话:+86 10 8566 5588

传真:+86 10 8566 5120

经办人: 沈在斌、王传文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桦

电话:029-88275911

传真:029-88275912

经办人:唐志荣、王侠

(四)资产评估机构

1、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人:孙钰 穆继刚

2、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A区707室

法定代表人:陈冬梅

电话:010-8586 8816

传真:010-8586 8385

经办人:周拥军、张巍、李耿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按其2016年11月30日的持股数量计算。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51,403,271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结构将有所改善。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备查文件

一、《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国开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临 2017-003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细则(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3月25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修订稿)》。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修订稿)》。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主要投资范围为公司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016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孝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6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配套融资方式)(认购证券账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315,000股,认购价格为12.28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认购股份已经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认购事宜已完成。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