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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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
和审计报告净利润数据差异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

和审计报告净利润数据差异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1日和2017年1月3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或"本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医药")2014年、2015年审计报告。两者关于泰凌医药的2014年、2015年净利润数值有较大差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析了差异成因及差异金额,现说明如下:

一、差异成因

(一)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一致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引用的泰凌医药净利润是其在香港联交所披露财务报告,依据"香港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司1月3日披露的泰凌医药审计报告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具体会计政策不一致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引用的泰凌医药财务数据是香港联交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依据"泰凌医药的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公司1月3日披露的泰凌医药审计报告依据"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两公司具体会计政策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不一致

(1) 本公司与泰凌医药减值准备政策差异如下:

(三)前期调整事项追溯到相应年度

泰凌医药2012年至2013年期间进行业务重整,导致疫苗业务相关应收账款、存货等大额减值,致使泰凌医药向联交所提交财务报告中2013年为保留意见,2014年也存在对前期事项调整;我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大额前期调整事项追溯到相应年度,造成数据差异。

(四)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标准不一致

2014年泰凌医药子公司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兴建药厂收到政府补贴22,215,500.00元,泰凌医药(香港公告)将其全额计入2015年损益,按照国内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照土地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结转各期营业外收入。

(五)各年度预提费用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泰凌医药(香港公告)未计算预提费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1月3日的公告据规定,确认各期预提费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影响了各期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泰凌医药(香港联交所公告)与泰凌医药(2017年1月3日公告)各年度净利润差异金额及主要原因

(一) 2014年净利润差异及差异原因

1、2014年净利润差异金额

2、2014年净利润差异原因

注1:因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不一致,按交大昂立会计政策2014年多计提284,060.24元。

注2:房屋建筑物折旧政策不一致,按交大昂立会计政策2014年少计提折旧2,890,591.70元。

注3: 2014年冲回2013年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412,177.42元,泰凌医药(香港公告)计入了2014年,本次公告按交大昂立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将其追溯到2013年,增加2014年利润20,412,177.42元;2015年冲回2014年股份激励费用5,147,874.53元,泰凌医药(香港公告)调整了期初未分配利润,但未调整比较的2014年损益表,本次公告将其追溯到2014年增加利润5,147,874.53元;泰凌医药子公司泰凌医药(江苏)有限公司2014年冲回2013年多计提的所得税7,082,245.59元冲减了2014年当前所得税费用,本次公告将其追溯到2013年度,此项减少2014年利润7,082,245.59元;以上合计增加2014年利润18,477,806.37元。

注4:泰凌医药(香港公告)未计算预提费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公告对预提费用计算了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及影响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如下表所示,此项减少2014年利润8,716,061.59元。

注5:泰凌医药子公司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开办费2,432,379.89元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本次公告将其计入当期损益,此项减少2014年利润2,432,379.89元。

注6:本次公告补提泰凌医药子公司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所得税1,604,472.83元,此项减少2014年利润1,604,472.83元。

(二)2015年损益差异表:

1、 2015年净利润差异金额

2、2015年净利润差异原因

注1: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不一致,泰凌医药(本次公告)按交大昂立会计政策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19,228,860.17元,增加2015年利润19,228,860.17元。

注2:房屋建筑物折旧政策不一致,泰凌医药(本次公告)按交大昂立会计政策2015年少计提折旧2,257,933.85元,增加2015年利润2,257,933.85元。

注3: 2014年泰凌医药子公司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兴建药厂收到政府补贴22,215,500.00元,泰凌医药(香港公告)将其全额计入2015年营业外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土地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结转各期营业外收入。因款项2014年收到,自2014年起按土地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此项减少2015年利21,808,215.83元。

注4:预提推广费用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各期间预提推广费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及影响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如下表所示:此项增加2015年利润12,294,213.30元。

注6:泰凌医药子公司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开办费2,585,779.63元未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本次审计将其计入当期损益,此项减少2015年利润2,585,779.63元。

注7:本次审计补提泰凌医药子公司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所得税834,335.82元,此项减少2015年利润834,335.823元。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