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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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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0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临2016-017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转型升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期进行,2016年9月13日、10月12日、10月13日,公司分别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8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4日、2016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69号、临2016-074号公告。

2017年1月9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3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剩余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开展进度适时进行归还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