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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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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0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7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克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业务已全面发生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将公司地址变更为“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53,145,323元,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包括金融、电力能源股权等)、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力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因此,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章程中涉及的原名称“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均修订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江苏国信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燃料物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酒店集团”)、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重整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2016年底国信集团对拟注入的信托公司和七家电厂的委贷余额合计为147,400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克江先生、王树华先生、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展开金融合作,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克江先生、王树华先生、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业务已全面发生变更。为适应公司新的发展需要,并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重新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内部控制制度。重新制定的制度清单如下:

上述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7年1月25日下午14: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A座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三名监事,会议于2017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江苏国信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燃料物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酒店集团”)、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重整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2016年底国信集团对拟注入的信托公司和七家电厂的委贷余额合计为147,400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晖先生、浦宝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展开金融合作,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晖先生、浦宝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0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业务已全面发生变更,故公司拟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因此,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章程中涉及的原名称“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均修订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拟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做修订,条款编号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08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克江先生、王树华先生、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17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江苏国信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燃料物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酒店集团”)、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重整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2016年底国信集团对拟注入的信托公司和七家电厂的委贷余额合计为147,4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克江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595,280万元;净资产7,155,548万元;营业收入3,428,174万元。2016前三季度净利润417,0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锋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79,515万元;净资产175,651万元;营业收入26,847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7,8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3,194万元;净资产128,446万元;营业收入352,866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5,8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8383.575432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火电和蒸汽产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饲料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单一饲料(柠檬酸糟)、谷朊粉;收购自用粮食(不含分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0,622万元;净资产97,523万元;营业收入159,161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3,1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国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2,777万元;净资产133,624万元;营业收入17,289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1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全

注册资本:3370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市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粉煤灰、石膏生产(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煤炭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8,472万元;净资产67,688万元;营业收入41,220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2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江苏国信燃料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电力燃料的储运、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钢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日用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润滑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供应链管理;电力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

国信燃料物资于2017年1月9日设立,目前无主要财务数据。

8、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磊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16,577万元;净资产330,100万元;营业收入81,940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4,2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酒店、餐厅管理,酒店投资及股权交易的咨询,酒店销售网络的运营及技术服务,商务代理,酒店业务咨询,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执业证书类培训),技术服务,实业投资,酒店专用设备、用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1,729万元;净资产85,551万元;营业收入39,544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2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义

注册资本:2068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4层

经营范围:烟零售、酒类、饮食服务、社会零件印刷、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外事旅游接待、服务,汽车出租、租赁,汽车零部件、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劳保用品、纺织品、日用化学品、工艺美术品、百货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本公司汽车车身、客运印刷品广告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搬运货物,代购机票,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社会经济信息的咨询,国内劳务派遣。土地租赁、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007万元;净资产11,858万元;营业收入8,789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3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医疗器械销售(按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百货销售,仓储,医药信息咨询,中药材收购,中药材咨询服务,计划生育药具零售(限指定分支机构经营),展览服务,医疗器械配件、医疗器械生产用金属材料(金、银除外)、化工原料的销售,为本系统用户代购医用防疫车、救护车。医疗器械的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清洁剂、消毒剂销售,化妆品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销售(按许可证经营)、健身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47,453万元;净资产41,371万元;营业收入365,053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3,9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国信集团为公司的股东,持股占比75.2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均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2、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锋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国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业绩优良,具备较强的企业实力。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信财务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国信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国信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的要求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提供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服务。

2、授信服务

提供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和担保等服务。

3、结算服务

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

4、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提供委托贷款、财务顾问和开立存款证明、资信证明、银行询证函、同业拆借等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存款服务:国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限基准利率,也不应低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国信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水平,也不应高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向任何相同评级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国信财务公司免予收取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结算的汇划费用。

4、其他服务: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也不应高于国信财务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国信财务公司免予收取为公司开立存款证明、资信证明和银行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咨询顾问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除外。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关联交易的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作出相应限制,国信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第一年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90亿元;第二年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20亿元;第三年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0亿元。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限额的,国信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协议有效期内,国信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第一年为人民币130亿元;第二年为人民币160亿元;第三年为人民币180亿元。授信可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年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国信财务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年日均贷款余额。

2、关联交易的有效期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信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信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本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7年1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7年1月9日,独立董事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信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原则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1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克江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15:00-2017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A座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其中议案1、议案3和议案4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A座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52876100

联系人:马香香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17年1月20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香香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A座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5-52876100

3、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2017年1月20日下午17:30时向公司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4、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舜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1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公司变更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拟名称的原因说明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2号)。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业务已全面发生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ainty Marine Corporation Ltd.)变更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Guoxin Corp. Ltd.)(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名称变更后,与事实相符,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