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权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7-00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与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康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总股本15%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渝康公司,公司已于2016年8月16日披露了《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2017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294号),同意重庆能源将所持公司23,34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渝康公司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重庆能源持有80,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8%;渝康公司持有23,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公司将依照上述批复,配合办理股份转让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