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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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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88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2017-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17-00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88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8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公开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88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88号]之反馈意见回复》,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1月6日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88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17-01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511)自2017年1月11日开市起停牌,待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