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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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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400.37亿元至435.86亿元之间,同比下降5.42%-13.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87亿元至3.15亿元之间,同比下降59.65%-63.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76亿元至3.03亿元之间,同比增长11.76%-22.69%。本公司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公司转让涪南高速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3,013.04万元以及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2015年收到建工控股支付的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及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离退休人员2015年度的相关费用确认营业外收入共计21,754.84万元,使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大幅上升所致。本公司预计2016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较2015年度相应财务指标下降超过50%,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部分。(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经重庆市国资委渝国资[2010]217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由建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5月11日,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渝直500000000001280,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57,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变更设立时共有发起人4名,分别为建工控股、城投公司、华融资产、江北嘴公司。上述发起人股东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214,617.26万元,按1:0.7315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注册资本为157,000万元,由各股东按原各自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股份公司承继。

2010年3月24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1-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3月24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用于出资的净资产2,146,172,630.50元,以1:0.7315的比例折股为注册资本1,570,000,000元,其余576,172,630.50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股东及出资比例不变。

三、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63,300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8,15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150万股,不进行老股发售。按发行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及股权结构为:

注:SS为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代表国有股股东。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渝国资[2014]328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按发行18,340万股计算,同意建工控股、城投(集团)公司、中国华融、江北嘴集团公司将1,834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其中建工控股划转1,641.17万股、城投(集团)公司划转75.96万股、中国华融划转70.12万股、江北嘴集团公司划转46.75万股;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的数量低于18,340万股,各国有股东应划转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按规定重新计算,各国有股东应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已划转的1,834万股的部分,在本公司发行A股结束后,按照对应的比例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自动回拨给各转持企业持有。

因本次拟发行股数调整,按发行18,150万股计算,建工控股、城投(集团)公司、中国华融、江北嘴集团公司将1,815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其中建工控股划转1,624.16万股、城投(集团)公司划转75.18万股、中国华融划转69.39万股、江北嘴集团公司划转46.26万股。

2、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建工控股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建工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其他股东城投(集团)公司、中国华融、江北嘴集团公司、鑫根基金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及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5名股东,具体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的相关内容。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没有自然人股东。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依据重庆市国资委渝国资[2013]52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国有股东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为:建工控股持有140,492.44万股、城投(集团)公司持有6,502.98万股、中国华融持有6,002.75万股、江北嘴集团公司持有4,001.83万股。

5、外资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外资股份。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主要是建筑业,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及其它相关业务。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本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具体如下:

(三)主要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公司从事主营业务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来进行,属于订单式生产方式。本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为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为国内各地区市政、交通等部门。

(四)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本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混凝土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近几年来,中国建筑业的竞争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呈现总体市场完全竞争、细分市场竞争不均衡的特点。中国建筑业市场准入门坎较低,建筑企业数量众多,经营业务比较单一,行业集中度较低,导致中低端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利润水平较低;但高端建筑市场产能仍显不足,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二是呈现竞争同质化明显、专业化分工不足的特点。中国建筑企业同质竞争严重,经营领域主要集中于相同的综合承包目标市场。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低,与建筑业多层次专业化分工的需求不相适应。

三是呈现大型建筑企业的竞争优势较为明显的特点。从总体上来看,具备技术、管理、装备优势和拥有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发达地区、建筑强省的大中型建筑企业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承揽地区性大中型工程。其他中小企业则主要承担劳务分包、部分专业分包业务及小型工程。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2002年至2012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2012年荣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29名。

(2)主要竞争对手

本公司目前主要面对三类竞争对手:一是中央直属建筑企业,如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市政类建设项目,项目规模较大,收益较高;二是外地地方大型建筑企业,包括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或国有控股建筑企业,以及江苏、福建等地的民营建筑企业;三是重庆本地企业,如重庆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等企业。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项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产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目前拥有房产的面积总计为471,733.21平方米,其中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面积为437,087.87平方米,占自有房产总面积的92.66%;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面积为34,645.34平方米,占自有房产总面积的7.34%。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共计1,491台。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拥有土地206宗,面积总计1,018,050.71平方米,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984,238.45平方米,占自有土地总面积的96.68%;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33,812.26平方米,占自有土地总面积的3.32%。

2、商标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已经取得的商标共计70项、许可使用商标1项。

3、专利及专有技术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已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共计285项。

4、特许经营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遂资高速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为遂资高速公路BOT项目特许经营权。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等业务,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外,建工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中,渝通公司、渝交实业及市政开发公司曾拥有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相关经营资质,其中渝通公司的相关业务资质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已于2010年6月全部转移至本公司子公司交建集团;渝交实业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已于2010年7月完成注销手续;市政开发公司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已于2011年3月被撤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建工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不拥有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所需的相关业务资质,因此,建工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016年8月22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渝国资[2016]426号《关于将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巨能集团100%股权,以2016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给建工控股。

巨能集团成立于2000年8月,现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9,265.77万元。经营范围为: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叁级)(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贰级),铁路工程(叁级),钢结构工程(贰级),水工隧洞工程(贰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设计甲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巨能集团的经营范围及其主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实际开展的业务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根据建工控股、巨能集团说明,上述股权划转尚未实施。

2016年10月,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停止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渝国资[2016]524号),决定停止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巨能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建工控股的行为,由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对巨能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具体交易的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具体交易的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2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七建公司转让其原持有千禾公司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将该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方,2016年3月,千禾公司更名为重庆洪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九建公司转让其原持有巨力公司2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将该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上述公司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具体交易的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租赁和代管房地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向建工控股、建工控股子公司升立集团等租赁房地产,并为兴益建新代管房地产,代管的相关房产为本公司相关子公司改制时剥离的职工宿舍、未出售产权的职工住宅等;地产公司、信和公司和建工控股向本公司租赁房地产,上述交易均按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租赁和代管房地产、租赁设备的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或转让股权

2015年,本公司与建工控股签订了转让水利公司100%股权的相关协议,截至2015年6月末本公司已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

(2)转让或受让资产

2012年9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子公司交建集团与建工控股子公司渝通公司签署房地产转让协议,交建集团受让渝通公司的房地产。本次房地产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为8,038.3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交建集团已向渝通公司支付部分转让价款5,000.00万元,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已办理。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建工控股、地产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通粤高速提供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合计8,000.00万元、贷款担保合计764,523.00万元;地产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合计10,000.00万元;本公司为通粤高速提供贷款担保合计30,10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合计719,128.50万元;地产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合计16,000.00万元;本公司为通粤高速提供贷款担保合计30,1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合计42,190.00万元、贷款担保合计1,463,540.39万元;地产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合计10,000.00万元;本公司为通粤高速提供贷款担保合计30,10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合计34,335.84万元、贷款担保合计1,048,655.29万元;本公司为通粤高速提供贷款担保合计30,100.00万元。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建工控股分别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收取担保费共计3,773.98万元、5,677.90万元、6,673.44万元和3,600.10万元。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建工控股支付的担保费率与市场水平大致相当。

(4)关联方借款

2013年度,本公司子公司向信和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为33,350.00万元。2014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信和公司、儋州房地产、建工控股等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为67,200.00万元。2015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信和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为14,468.00万元。2016年1-6月,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信和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为5,219.00万元。

上述向信和公司的借款与同期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利率平均水平相当,定价公允;本公司子公司通过信和公司委托借款利率由委托方和借款人双方根据本公司各子公司的资质水平、风险水平、贷款期间等因素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允。上述发行人向儋州房地产、建工控股等关联方借款的定价公允。

(5)业务及资产托管

2012年3月2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建工控股签署《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收购协议》,约定建工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水利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自协议签署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建工控股将水利公司全部业务及资产授予本公司独家运营管理及决策权,包括本公司独家及全权管理、经营、维护和发展水利公司全部业务及资产。2015年6月,本公司已完成收购水利公司100%股权,水利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其他关联交易

A、根据于2015年4月本公司与建工控股签订的《关于承担离退休职工费用的协议》,截至2015年6月30日,建工控股已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支付完毕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离退休人员费用18,329.7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已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支付了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离退休人员2015年度的相关费用3,425.14万元。

B、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离退休职工费用处置方案的决议》和《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费用相关事宜的批复》(渝国资[2016]212号),本公司组织了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以前的离退休人员在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离休人员医药费、退休人员医保费、离退休人员非统筹费用等离退休职工费用的清查。依据清查结果,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应向建工控股退还其多承担的费用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其离休人员医药费、退休人员医保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共计585.55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离退休职工费用已清理完毕。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在本公司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是重庆市国资委直属的投资控股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持有本公司86.03%的股权。建工控股成立于200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679.9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魏福生,住所为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6]第1-01636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分别为1,659.00万元、53,378.13万元、4,314.99万元和2,305.37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8.67%、68.37%、73.75%和6.48%。

公司2015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将所持有的涪南高速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高速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2015年收到建工控股支付的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及2009年12月31日(股改基准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离退休人员2015年度的相关费用。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BOT项目特许经营权)÷股东的权益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上表财务指标未特别注明的,均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单位:元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是本公司最主要的业务,与此业务特点相对应,本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08%、78.25%、64.35%和63.90%。在流动资产中,主要组成部分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2016年6月30日,上述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97%、22.02%、3.90%、14.93%和31.77%。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组成。2016年6月30日,上述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2%、1.89%、12.35%和0.53%。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资产构成如下(按净值列示):

单位:万元

(2)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几年业务增长迅速,资产规模扩张较快,除留存收益积累的自有资本的增长和引进新股东投资外,为满足资金需求,主要采用了债务融资的方式,公司资本结构中债务比例较高。以流动负债为主是公司负债构成的显著特征,这是与公司行业特点、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相适应的。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34%、83.62%、75.43%和78.12%。在流动负债中,主要组成部分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2016年6月30日,上述负债占本公司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8.04%、36.73%、10.62%、13.82%。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组成,2016年6月30日长期借款占本公司总负债的比重为9.33%。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5,717.69万元、133,954.48万元、30,689.46万元和-61,297.3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822,338.28万元、4,022,352.72万元、3,728,370.82万元和4,194,933.3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898,055.97万元、3,888,398.24万元、3,697,681.36万元和4,256,230.70万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该项现金流入分别为1,741,316.95万元、3,758,504.89万元、3,520,737.24万元和3,966,766.71万元。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该项现金流出分别为1,617,452.14万元、3,401,349.29万元、3,144,754.18万元和3,779,321.74万元。报告期内来自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超过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表明本公司主营业务对应的经营性现金流处于正常状态。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