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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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01月13日起增加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04210),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申购、赎回资金交收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E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0.01元,单笔赎回申请最低限额为0.01份。另外,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E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请遵循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更换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其他销售机构,届时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模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2日

附件1、《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