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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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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1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月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公司拟以13.51亿元现金收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全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挂牌出售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及浙江物产良渚花苑等15家公司股权组成的股权资产包,同时承接物产中大及子公司对标的公司及其项下投资的富阳中大酒店截至2016年11月29日的应收债权91.18亿元。本次交易总成交金额(包括股权竞得价款及承接债金额)为104.69亿元。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阳光城,代码:000671)自2017年1月6日开市时开始停牌,并于2017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正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