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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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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5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1月14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公司董事会提名吴薇女士、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1月14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杜坤伦先生、潘鹰先生和魏向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3)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白族,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在成都机械厂、四川省九三学社和中国农业机械西南公司工作,1997年开始独立创业,2004年通过旗下企业收购了射洪锂盐厂,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29日至2012年12月20日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6,124,600股,持股比例为35.81%,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290,880股,持股比例为5.16%)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吴薇女士,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74年,硕士学历,现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先后在电子科技大学、北京赛尔毕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诺基亚企业发展办公室工作,曾经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战略发展、投资合作等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20日至今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邹军先生,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73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管理咨询工作。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邹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8,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白族,生于1987年,大学本科学历,在读研究生,先后就职于TQC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战略发展、对外投资及市场分析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290,880股,持股比例为5.16%)之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杜坤伦先生,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69年,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先后在四川省商业厅从事全省商业内审工作;在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从事全省就业经费与失业保险资金管理工作;在成都托管经营有限公司从事资本运营工作;在中国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四川证监局从事证券执法和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监管工作,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硕士生导师,并担任通威股份、泸州老窖、成发科技、成飞集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坤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潘鹰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在读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破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曾经先后就职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

截至本公告日,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魏向辉先生,中国国籍,男,生于1972年,研究生学历,在读管理学博士,现任盛德基业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是香港科技大学全日制MBA,美国密歇根大学国际交流MBA,高管领导力发展与组织绩效管理资深专家,曾任佐佑顾问公司高级合伙人、博思达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万达集团商业管理系统副总经理、三九企业集团总裁助理、英国TESCO集团商业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魏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 00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下午13:0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5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1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严锦女士、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青女士,生于1965年,汉族,大学学历,曾经先后在四川省滨江建筑工程公司和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至今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8月至今任该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监事,2010年4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杨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由杨青女士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6,124,600股,持股比例为35.81%,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严锦女士,生于1975年,满族,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经先后在成都谭鱼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青原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11月至今任职于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严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0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10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7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至3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4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2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6

2、投票简称:天齐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天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分别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下: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付旭梅、万旭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注: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至议案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议案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