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7-002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17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先成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李占民、彭怀生、王慈成、王友成、王青海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长王先成与董事王慈成、王友成为一致行动人,为谨慎起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后的《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董事李占民、彭怀生、王慈成、王友成、王青海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长王先成与董事王慈成、王友成为一致行动人,为谨慎起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后的《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提名管理委员会候选人的权利;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李占民、彭怀生、王慈成、王友成、王青海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长王先成与董事王慈成、王友成为一致行动人,为谨慎起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草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的主要内容为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及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及内容尚须各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批准。
除非额外需求,本年度内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以上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职能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内部职能管理机构做出调整,撤销原安全环保质量监督中心及其下属业务部门、生产技术管理中心及其下属业务部门,新设科技创新事业部、安全生产调度管理中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7年2月6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7-003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1月15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员工择优参与的基本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拟定的《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7-005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监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淑华女士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经讨论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7-006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6日
至2017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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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先成、李占民、王慈成、王友成、张俊、李红辉、方水平、王意成、王亦成、龚清田、尹师州、谭金胜、郭大地、路广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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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2月4日9:00-16: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莹
联系电话:010-82561878 传真:010-825618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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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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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