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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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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0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81号《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5,896,387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磊、安恒。

本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联系方式:

1、发行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瑞、王华

电话:0311-85901311

邮箱:wurui@yiling.cn wang.hua@yiling.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榕榕、陈贻亮

电话:010-65051166转3138、1512邮箱:ECM_Sinica@cicc.com.cn

副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少华、殷伟

电话:021-23153586 邮箱:shaohua.sheng@citiorient.com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