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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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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57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8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初始份额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6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等24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自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自2007年1月30日至2014年12月15日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8年1月8日至2009年2月18日兼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8年12月3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6月28日至2014年12月15日兼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7月8日至今兼任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12月15日兼任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瞿灿女士,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安信证券研究所;2013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担任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15日起担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18日起兼任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6日起兼任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胡娜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至2016年10月18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4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4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6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9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04)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1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11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5)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6)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12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9)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0)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1)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3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4)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135)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7)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8)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0)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1)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4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6)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7)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本金相对安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券,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参加股票一级市场申购,适度参与股票二级市场和权证投资,力争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率水平。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以控制组合风险;在此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参与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以提高组合收益。

2.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具体包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延长,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察收益率曲线、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基础上,利用金融工程技术,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梯形策略则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4)套利策略

一是跨市套利,本基金将积极把握我国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可跨市交易的相同品种收益率的差异、同期限债券品种在一二级市场上的收益率差异、同期限债券回购品种在不同市场之间的利率差异所产生的套利机会。

二是跨期套利,本基金将利用一定时期内不同债券品种基于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特性、可回购条款等方面的差别造成的不同券种收益率的失衡性差异,同时买入和卖出这些券种。

(5)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6)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发行条款优惠、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7)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谨慎选择信用等级(含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高、债券发行公司基本面良好、债券条款优惠、流动性好的公司债券进行投资。

在分析公司债券信用等级时,本基金将重点选择信誉好、有资质、内控严密、执业经验丰富、从业人员素质良好、评级程序和方法完善、资本金充足、具有较高市场权威和品牌效应、独立性强、建立了风险赔偿机制的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数据。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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