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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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7-0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3: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50,319,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9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0,19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39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50,319,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9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0,19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关于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会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198,9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1,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0,198,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1,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1,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5%。

A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1,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5%。

B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王焯杰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7-0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国资监管及公司内控相关要求,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1-2名战略投资者。2016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和《关于放弃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以盛波光电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评估值202,895.88万元人民币为定价依据,按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40%的比例,以不低于评估值135,263.9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一名战略投资者, 最终通过与战略投资者进行一对一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价格进行增资。公司放弃对盛波光电此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上分别详见2016年5月17日和2016年7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19号、 2016-20号和2016-21号公告。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公告期限40个工作日,至9月2日期满。截止挂牌公告期满,盛波光电增资40%股权项目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方,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资格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根据产权交易规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16年9月14日组织谈判小组与1家符合报名资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谈判,谈判小组一致确认锦江集团符合盛波光电增资40%股权项目的要求,同意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股权,金额为人民币135,264万元,增资后持有盛波光电40%股权。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谈判结果通知书》。以上详见2016年9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40号。

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团与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共同签署了《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锦航投资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40%股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35,264万元,前述增资资金已全部到账。以上详见2016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63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盛波光电完成了增资扩股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盛波光电工商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8,333.3333万元人民币

股东: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锦航投资(持股4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及相关产品及货物的批发进口业务;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咨询及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各种规格偏振片、偏光板、光学功能膜、液晶显示器的有关材料和器件。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备案)通知书》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