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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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0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张玉川先生、谢维信先生、曹健先生、宋晏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东兴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于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东兴先生、于志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东兴先生、于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同意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忠祥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纺织工业部综合计划司干部、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副处长、国家纺织工业局企业改革司副处长、中纺对外公司国开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事业部高级副总经理。

潘忠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忠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忠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沈卫先生:男,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南京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配线系统部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曾兼任南京普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大唐信息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

张沈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沈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沈卫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0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监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刘琳先生、路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琳先生:男,1985年3月生,经济学博士学历。现任职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事业部。

刘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路威先生: 男,1989年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职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路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路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路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0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东兴先生、于志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东兴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东兴先生、于志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东兴先生、于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对王东兴先生、于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忠祥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纺织工业部综合计划司干部、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副处长、国家纺织工业局企业改革司副处长、中纺对外公司国开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事业部高级副总经理。

潘忠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忠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忠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沈卫先生:男,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南京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配线系统部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曾兼任南京普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大唐信息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

张沈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沈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沈卫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0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提名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过对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我们同意提名潘忠祥先生、张沈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6日

独立董事:

宋晏女士、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张玉川先生

独立董事:

宋 晏 曹 健

谢维信 张玉川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0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监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提名刘琳先生、路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监事会对季长彬先生、陈同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琳先生:男,1985年3月生,经济学博士学历。现任职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事业部。

刘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路威先生: 男,1989年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职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路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路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路威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0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7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沈卫

电 话:0755-29663118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zhangshenwei@huaxunchina.com.cn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5、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 表决意见。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意见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