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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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7-06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2017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月15日15:00至2017年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

7、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6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6 人(代表股东 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2,641,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9800 %。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5,620,7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817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020,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83 %;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965,8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754%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229,2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58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229,237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议案2.1:《重大资产置换》

议案2.1.1:《资产置换方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34,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84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3,3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4,7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3,3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1.2:《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 %;反对 87,4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弃权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 股,反对 87,4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1.3:《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30,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99 %;反对 84,3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5 %;弃权 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730,153股,反对 84,3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1.4:《债务转移安排》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1.5:《员工安置》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议案2.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 %;反对 87,4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弃权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 股,反对 87,4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2:《发行方式》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87,4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弃权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 股,反对 87,4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4:《购买资产和交易价格》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87,4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弃权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 股,反对 87,4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4,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84 %;反对 79,7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1 %;弃权 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4,753股,反对 79,7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6:《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87,4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弃权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 股,反对 87,4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7:《股份锁定安排》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募集配套资金》

议案2.3.1:《定价基准日》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2:《发行价格》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3:《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 %;反对 87,4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弃权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 股,反对 87,4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4,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84 %;反对 79,7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1 %;弃权 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4,753股,反对 79,7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5:《发行种类及面值》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30,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99 %;反对 84,3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5 %;弃权 151,4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894,584 股,反对 84,300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6:《锁定期安排》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3.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77,8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 %;弃权 151,4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 股,反对 77,800 股,弃权 151,4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8,9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99 %;反对 172,2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1 %;弃权 64,7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728,953 股,反对 172,200 股,弃权 64,7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关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127,2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0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股,反对 127,200 股,弃权 111,6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127,2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0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股,反对 127,200 股,弃权 111,6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117,6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8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股,反对 117,600 股,弃权 111,6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117,6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8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股,反对 117,600 股,弃权 111,6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117,6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8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股,反对 117,600 股,弃权 111,6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62,641,565 股。

同意 62,410,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0%;反对 119,5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8 %;弃权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734,753 股,反对 119,500股,弃权 111,6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27,0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0%;反对 127,2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0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27,053股,反对 127,200 股,弃权 111,6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关于公司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议案11.1:《公司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 11,733,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83 %;反对 32,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3%;弃权200,23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733,553 股,反对 32,100股,弃权 200,237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2:《公司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5,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42%;反对 32,1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3 %;弃权 198,3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5,453股,反对 32,100 股,弃权 198,3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11,965,890 股。

同意11,736,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2 %;反对 117,60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8 %;弃权 111,63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36,653股,反对 117,600 股,弃权 111,6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除议案9以外,所有议案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单建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潘玉根、刘昭和、金来富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票数为50,675,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比例为80.89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胡俊杰、杨北杨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