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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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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0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16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的通知,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根据张长虹先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张长虹先生应当采取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的相应措施,有关补充质押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16日,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的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2%)与东方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上述质押的股份已在东方证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其中:10,000,000股系对张长虹先生2016年3月25日与东方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告临2016-022)的补充质押,质押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3月24日;

40,000,000股系对张长虹先生2014年6月17日与东方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告临2014-038)的补充质押,质押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张长虹先生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104,792,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84,810,000 股,占其个人持股数的43.88%;占公司总股本的24.39%。

二、补充质押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为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的措施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为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根据张长虹先生与东方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张长虹先生应当采取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的相应措施以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0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

新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选举张志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1304856

名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30座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注册资本: 人民币19877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互联网证券期货讯息类视听节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网络测试、网络运行维护,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创意服务、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