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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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债权人同意/豁免函及
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7-00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债权人同意/豁免函及

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银行借款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等关于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同意函,以及债券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无需召开债权人持有人会议的豁免函。

此外,公司于近日日收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金控”)转来的广州市国资委转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越秀金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证券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复函》(粤国资函[2017]41号),同意越秀金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包括本公司所持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内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将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7-00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

3、《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越秀金控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书>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越秀金控下调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16年12月26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6—6M层(510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王蓉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

2、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议案编码代表相应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议项,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议项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议项1,2.02代表议案2中议项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或填入相应票数):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的两项或以上打“√”视作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