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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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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17-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3.1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2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15年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20.80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15年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至2017年1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24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5日和2017年2月3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2017年1月18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2月8日,原定于2017年1月19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2月9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注: 1、T日为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如遇中止发行情况发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中止条件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17年2月9日(T日)进行网上或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7年2月13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4、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5、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重庆建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的股票简称为“重庆建工”,股票代码为“6009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建工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093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15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7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7%。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投资者核查工作已于2017年1月16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2元/股。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6,6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32.0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6.00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3,796.0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1月11日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2月9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9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12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3.12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2,000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9日(T日)09:30-11:30、13:00-15:00。

2017年2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4,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2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2月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2月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于2017年2月10日(T+1日)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1月11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15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7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7%。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8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6,6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32.0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6.00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3,796.0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1月11日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2月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2月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4)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并于2017年2月10日(T+1日)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4、如遇中止发行情况发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1月13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7年1月13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收到260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2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47元/股~312.00元/股,申报总量为8,050,710万股。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1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个配售对象未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有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2,5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05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其申购总量为8,006,710万股。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全部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四)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经上述剔除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12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对于申报价格为3.12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被剔除的申购量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12%。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至2017年1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24倍。

建筑业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且房地产业务占比较低的上市公司共有三家,分别为上海建工、宁波建工和龙元建设,因此公司选取该三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以2015年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及2017年1月13日(T-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5年静态市盈率为40.65倍。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17年1月13日;每股收益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3.12元/股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六)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20.8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2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0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3.12元/股,亦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及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3.12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36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3,780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7,557,21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369个,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共计3,780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7,557,21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7年1月12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流程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2月9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12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2,0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5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2月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1月11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2月1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2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2月13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2月13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0939,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093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2月15日(T+4日)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2月15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5,44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2月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5,440万股“重庆建工”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2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建工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3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4,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4,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54,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在2017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2月9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2月9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7年2月1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2月1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2月1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2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2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2月14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7年2月13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网下实际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2月1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福生

注册地址: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联系人:窦波

电话:023-63511570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555634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6楼

发行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附表1: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13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2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12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3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11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4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10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5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5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6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3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7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华量化平衡1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8俞熹 俞熹 3.12 2000 有效报价
9陈华明 陈华明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林翔 林翔 3.12 2000 有效报价
11韩炜玮 韩炜玮 3.12 2000 有效报价
12张杰 张杰 3.12 2000 有效报价
13梁勇 梁勇 3.12 2000 有效报价
14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15孙秀芳 孙秀芳 3.12 2000 有效报价
16侯鹏 侯鹏 3.12 2000 有效报价
17向锦慧 向锦慧 3.12 2000 有效报价
18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2 2000 有效报价
19陈鸿樑 陈鸿樑 3.12 2000 有效报价
20谢江勇 谢江勇 3.12 2000 有效报价
21盛连海 盛连海 3.12 2000 有效报价
22舒仁村 舒仁村 3.12 2000 有效报价
23张晓亮 张晓亮 3.12 2000 有效报价
24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25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26吴志坚 吴志坚 3.12 2000 有效报价
27叶冠军 叶冠军 3.12 2000 有效报价
28黄米国 黄米国 3.12 2000 有效报价
29徐建强 徐建强 3.12 2000 有效报价
30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31毛瓯越 毛瓯越 3.12 2000 有效报价
32孔洪飚 孔洪飚 3.12 2000 有效报价
33余明伟 余明伟 3.12 2000 有效报价
34潘小彦 潘小彦 3.12 2000 有效报价
35倪志祥 倪志祥 3.12 2000 有效报价
36何雪萍 何雪萍 3.12 2000 有效报价
37刘俊 刘俊 3.12 2000 有效报价
38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39王建龄 王建龄 3.12 2000 有效报价
40田光伟 田光伟 3.12 2000 有效报价
41陆健 陆健 3.12 2000 有效报价
42康谦 康谦 3.12 2000 有效报价
43江萍 江萍 3.12 2000 有效报价
44桂志强 桂志强 3.12 2000 有效报价
45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46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47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1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48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49雷欣 雷欣 3.12 2000 有效报价
50陆国华 陆国华 3.12 2000 有效报价
51金善增 金善增 3.12 2000 有效报价
52郑尼亚 郑尼亚 3.12 2000 有效报价
53梁国辉 梁国辉 3.12 2000 有效报价
54姚晓云 姚晓云 3.12 2000 有效报价
55王成江 王成江 3.12 2000 有效报价
56马志红 马志红 3.12 2000 有效报价
57林泗华 林泗华 3.12 2000 有效报价
58李建伟 李建伟 3.12 2000 有效报价
59阎占表 阎占表 3.12 2000 有效报价
60孔红满 孔红满 3.12 2000 有效报价
61黄娟 黄娟 3.12 2000 有效报价
62陈顺斌 陈顺斌 3.12 2000 有效报价
63许加元 许加元 3.12 2000 有效报价
64周林根 周林根 3.12 2000 有效报价
65乔晓辉 乔晓辉 3.12 2000 有效报价
66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67吕为民 吕为民 3.12 2000 有效报价
68何伟 何伟 3.12 2000 有效报价
69李敏 李敏 3.12 2000 有效报价
70刘建军 刘建军 3.12 2000 有效报价
71李捷 李捷 3.12 2000 有效报价
72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2 2000 有效报价
73傅湘涛 傅湘涛 3.12 2000 有效报价
74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75严俊 严俊 3.12 2000 有效报价
76施建华 施建华 3.12 2000 有效报价
77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2 2000 有效报价
78沈佳敏 沈佳敏 3.12 2000 有效报价
79帅武强 帅武强 3.12 2000 有效报价
80黄劲平 黄劲平 3.12 2000 有效报价
81李培红 李培红 3.12 2000 有效报价
82陆金龙 陆金龙 3.12 2000 有效报价
83毛伟松 毛伟松 3.12 2000 有效报价
84梁必骐 梁必骐 3.12 2000 有效报价
8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2 2000 有效报价
8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2 2000 有效报价
87宛侎仁 宛侎仁 3.12 2000 有效报价
8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8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90鲁旭宸 鲁旭宸 3.12 2000 有效报价
91上海骏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骏胜富利特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92陈岳彪 陈岳彪 3.12 2000 有效报价
93林凌云 林凌云 3.12 2000 有效报价
94王海燕 王海燕 3.12 2000 有效报价
9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华宝华芃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12 2000 有效报价
96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97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98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99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0李作思 李作思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2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事件驱动1号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通3号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恒升2号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5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古2号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6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事件驱动2号证券投资基金3.12 2000 有效报价
107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事件驱动3号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108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2 2000 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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