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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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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全体在任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新的战略发展和管理职能要求,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做如下调整,调整后的组织设置如下:

(一)公司下设能源化工、技术工程、威远生化、国际业务四个业务板块。

(二)公司下设投资发展部、财务管理部、投资者关系部、人力资源部和综合办公室五个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如下:

1.投资发展部:负责发展战略及行业研究;负责业务模式创新研究;负责新业务投资管理;负责推动重大项目的并购、重组。

2.财务管理部:负责投融资管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3.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负责规范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负责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与维护;负责股权相关事宜管理;负责品牌管理。

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要职要员管理。

5.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事务管理;负责内外部关系统筹协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遵生先生、刘永新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两名董事的辞职自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铮先生、于建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一)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马元彤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提名刘铮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二)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遵生先生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郭敬波先生、牛云峰先生、马青喜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薛建保先生、范朝辉先生、王法齐先生辞去总裁助理职务,黄安鑫先生辞去总工程师职务。

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于建潮先生、马元彤先生、史玉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不做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议案二、议案三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铮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6月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1995年8月至2005年12月先后在中国保险信托投资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6年1月至2016年4月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河北建设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于建潮先生,EMBA硕士,1968年8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会计师。1988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廊坊供销社、全兴工业公司、日清中粮有限公司等负责财务工作;1997年12月至2010年12月曾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集团)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会计师、督察委员会主席、首席财务官、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总部首席会计师等职务;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新奥集团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主席,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新奥集团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3.史玉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73年11月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1996年至2007年10月曾任大连保税区贝斯特国贸有限公司战略咨询部部长、惠氏制药战略运营部高级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毕马威(英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高级经理,2010年8月至2013年5月任毕马威(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部门主管;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任新奥集团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新奥集团海外业务投资与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任新奥集团首席国际业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8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8日

至2017年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6-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 王东英

联系电话:0311-85915898;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83 号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铮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6月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1995年8月至2005年12月先后在中国保险信托投资公司、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6年1月至2016年4月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河北建设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于建潮先生,EMBA硕士,1968年8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会计师。1988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廊坊供销社、全兴工业公司、日清中粮有限公司等负责财务工作;1997年12月至2010年12月曾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集团)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会计师、督察委员会主席、首席财务官、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总部首席会计师等职务;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新奥集团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主席,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新奥集团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董事、总裁马元彤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聘任为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李遵生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同意公司董事刘永新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公司副总裁郭敬波先生、牛云峰先生、马青喜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副总裁职务;同意公司总裁助理薛建保先生、范朝辉先生、王法齐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总裁助理职务;同意公司总工程师黄安鑫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总工程师职务。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是基于公司整体组织机构变革需要作出的安排,辞去公司高管职务的人员分别调整到公司下属的能源化工和威远生化业务板块负责相应生产经营,并未离开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经独立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2.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铮先生、于建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刘铮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聘任于建潮先生、马元彤先生、史玉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徐孟洲、张维、李鑫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