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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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补充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0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补充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临2017-001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对公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通过公司环保部门核实,造成公司焦炉烟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主要原因是:受焦炉窜漏影响,加之公司脱硫脱硝项目尚未建成,造成烟气二氧化硫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公司环保部门就该事项正在与相关监管部门积极汇报沟通。同时根据政府部门通知要求,公司对生产负荷进行了调整,详见《关于实施错峰生产措施的公告》(临2017-003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03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错峰生产措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17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平川各县、市(区)焦化企业实行错峰生产紧急通知》(临气指发〔2017〕1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相关县、市(区)对区域内焦化企业在执行预警限产限排的同时采取错峰生产措施,18:00-24:00时间段,停止装煤、出焦作业(有供气任务的19:30-24:00时间段,不得装煤、出焦作业)。各相关县、市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一厂一策,严格落实管理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将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

收到通知后,公司立即组织生产技术部、环境保护部、焦化厂、甲醇厂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具体为:自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3月15日,严格执行19:30-24:00不得装煤、出焦作业的要求,焦炉限负荷达到30%,期间甲醇厂停车维护保养。

采取上述临时性的生产措施后,公司焦炭和甲醇产量将减少,影响焦炭产量11万吨左右、甲醇产量3万吨左右,按照目前焦炭和甲醇的市场价格测算,预计影响销售收入2.7亿元左右,最终以会计核算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