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A/B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有1次,是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发现异常。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尽管2016年10月初地产调控升级令使得市场对中期经济基本面偏悲观,但短期经济增长相对平稳,CPI同比小幅攀升,生产资料涨价延续,PPI同比快速突破3%。资金面于10月中下旬开始紧张,尽管紧张程度在11月初稍缓,但随着特朗普当选带来美元指数的一路走强,资金面紧张节奏再次超出市场预期。全市场加权资金利率R007明显上行,并与DR007脱节。央行在11月初与中旬加量MLF投放,并适时进行逆回购放量操作,不过银行对非银层面拆借渠道受阻以及流动性问题令债券价格在12月经历一轮恐慌式下跌。12月中旬,央行进一步加量MLF操作,部分黑天鹅事件也暂告一段落,债市收益率出现阶段性下行,长久期金融债及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调整幅度相对明显。权益市场方面,四季度的主线为“一带一路”及经济复苏预期下的周期行业轮动。建筑、钢铁、石化板块领涨。11月下旬,后周期的金融、部分价格阶段底部的消费行业及化工油气产业链、农业供给侧改革主题相对表现较好,后随债市调整,资金面对权益市场的影响逐步显现,市场一度承压。12月下旬随着债市收益率小幅下行,权益市场阶段回暖,经济工作会议中混改主题存在超额收益。

我们对经济基本面的看法没有变化,经济中长期存在下行压力,但短期经济受政策调控出现波动,尽管通胀2016年四季度小幅攀升但对货币政策制约较小,流动性中性基调没有变化,但需谨防监管去金融杠杆举措对短期流动性的波动。尽管我们判断市场短期趋势性机会小于波动性机会,但四季度去杠杆的力度略超我们预期,并带来了债市的大幅调整。在权益配置方面,我们先后配置后周期金融化工行业、消费类行业、个别混改概念标的,并在11月中旬开始逐步将仓位降低至3%以内。

展望后市,我们看好中长期债券市场,但是对未来一个季度的债券市场维持谨慎。短期看,基本面下行压力难以被证实,通胀在2017年1月受春节影响呈错位上行趋势,同时金融机构负债端降杠杆决定了本轮市场调整的时间可能较长。但是全年来看,2017年的债券市场仍然存在投资机会:小的投资机会来源于市场调整之后的超跌反弹,大的投资机会主要看房地产和汇率走势。从品种上来说,我们认为利率债的投资价值会好于信用债:(1)信用本轮调整还不充分,2017年信用风险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2)市场投资者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位仍然不够清晰,预期差蕴含的定价差仍是潜在风险点;(3)即使央行货币政策边际上宽松,但是资金面预计很难恢复到2016年上半年的水平,信用债的杠杆套息价值减弱。就金融机构而言,如何顺应大方向、确保自身资产负债安全稳定的同时,抓住市场情绪波动的投资机会,在波动中更好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也将是2017年投资中最值得关注的事情。权益方面,2017年一季度我们将主要关注通胀相关板块及混改主题,并逐步布局风险收益比较好的成长股。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份额净值为1.04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份额净值为1.04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1%。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8.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