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更名为“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发生变更。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9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国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7年3月27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9月27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收益率+2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 “75%×MSCI中国A股指数+2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2010年12月16日,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正式更名为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

5.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更名为“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发生变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曹庆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4季度上证指数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虽然受到严厉的房地产调控、美国大选结果出人意料等事件冲击,但在商品期货价格上涨、国企改革、险资举牌、PPP主题等推动下,上证指数摆脱了前一季度3000点附近的震荡态势,从10月开始走强,并在11月底一度摸及3300点。但12月份受监管层对险资野蛮收购的严厉表态影响,以及年底国内债券市场的明显调整,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有所下降,上证指数回调至3100点左右。而创业板在整个4季度表现则相对乏力,更是在12月跌破前期盘整平台至2000点下方。

就本季度的组合管理而言,我们仍然在股票配置方面保持了相对较高的仓位,同时继续坚持价值小盘策略,并保持个股持仓的相对分散。在行业配置方面,对建材、建筑、石化、农化等行业以及PPP、国企改革等主题进行了重点配置,并适当增加了券商、保险等金融股的配置。4季度本基金净值继续回升,并明显战胜业绩比较基准。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业绩表现为4.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0.5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422)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于2016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宜昌环保局行政处罚及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湖北宜化日前收到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宜市环法[2016]97号文《宜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及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据该《事先(听证)告知书》载,经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调查,发现湖北宜化在12月2日晚19:00左右对气柜造气废水进行消纳,导致大量造气废水通过循环水池满溢至雨水沟经山洪沟排入长江,经采样分析,属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拟对湖北宜化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款,即人民币252万元;责令公司停产整治,在停产期间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湖北宜化在公告中所述,此次水污染排污超标属于偶发性事件,且已于事发当天完成整改,事发厂区生产系统已停止生产并进入技术升级改造阶段。经基金管理人评估认为,湖北宜化缴纳的罚款预计占其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的比重很小,因此此次环保整改及罚款处罚不会对其生产经营及年度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亦不会对本基金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本基金对湖北宜化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内部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紧密跟踪并及时采取相应投资决策。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 报告期内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更名为“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发生变更。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