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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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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1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2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四季度,以美国大选结果公布为分水岭,国内外金融市场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汇率、利率、股市、黄金、大宗商品等金融资产价格在特朗普确认获胜前,都延续着QE时期的旧格局,但在大选结果公布当天即发生了反转,市场对新总统的经济新政给予了极高的预期,全球避险情绪骤然下降,突出表现为,美元汇率急升进一步施压人民币,各国债券和黄金价格暴跌(中美10年期国债在短短1个月内,上行幅度都在50bp以上),基础工业品价格暴涨,欧美日股市大涨。国内债券市场的暴跌进一步诱发了“国海事件”,导致市场信用缺失,流动性骤紧,交易所回购利率一度涨至两位数,使得债券价格进一步下跌。

具体操作方面,该基金始终坚持在控制回撤的前提下,追求稳定收益。四季度债券操作重点围绕降低杠杆,缩短久期展开,股票方面,在控制总仓位的前提下,对业绩良好的标的适时进行波段操作,增强组合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产品下跌1.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债券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2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新增做市业务等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6]15号)。原文如下:“经查,你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你公司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一、限制公司新增新三板做市业务,期限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5月29日止。二、责令公司在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每3个月对做市业务部门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送合规检查报告。三、责令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对场外市场部做市部门负责人王仕宏做出处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债券,本次处罚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从公告中知悉,国泰君安证券将按照上述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关注经营风险,提高业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业务人员执业素质,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14长证债”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监管措施的决定》([2016]1号),主要内容如下:湖北证监局认为公司在开展研究报告业务时,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责令公司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每3个月对公司研究报告业务增加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2016年3月17日,长江证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6]3号),主要内容如下:湖北证监局认为公司作为武汉四方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物流)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照《四方物流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的规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债券,本次处罚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从公告中知悉,长江证券将按照上述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关注经营风险,提高业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业务人员执业素质,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兴锐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19楼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