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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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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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大华鑫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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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鑫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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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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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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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2016年第四季度里,以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投资操作仍主要以固定收益投资和新股申购为主,但投资态度谨慎乐观,因此相比上半年增加了权益类二级市场的投资比例。国海证券假章事件,被卷入的代持债券机构超过20家,引发了流动性恐慌,中国资金利率显著上行,中国资本市场在12月上半月遭遇了一轮股债双杀。基金在本季度的投资业绩欠佳,主要由于股票仓位过高,而债券市场风暴事发突然,风险难以防范。期间,鑫安A份额净值下跌-1.19%。
今年12月初,美元加息、人民币贬值,中国央行为了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年底为金融市场注入流动性的行为相比往年更为谨慎,中国资金利率大幅攀升,中国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年底时达3.2%,相比今年10月初2.7%,大幅上升了0.5%。
国际金融政策方面,资本跨境自由流动、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不可能兼得,国家为了实现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中国没有跟随美国进行加息),只好暂时限制资本的自由流动。因此,国内巨量的资金追逐有限的资产,“资产荒”现象仍然严重,导致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商品期货市场等金融价格的轮番大幅波动。
另一方面,中国供给侧改革已见成效,PMI数据改善明显,创近两年来新高,通胀预期升温。宏观政策转向防风险去杠杠,以规范险资、规范债市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罕见地未提经济增长目标,将促进改革放在重要位置。
中国A股估值方面,截至2016年底,沪深300指数的静态市盈率(PE ttm)约为20.6倍,接近过去八年(2009-2016)以来的中位数水平20.9,也就是说:从历史上看,目前中国A股整体价格处于不高不低的中枢水平。
综上所述,展望2017年,我们判断:中国股市将可能处于“上有顶,下有底”格局,往上有产业资本解禁、汇金公司等套现压力,很难出现持续整体牛市行情;往下有“资产荒”导致巨量资金配置的支持,即使大盘出现震荡回调,优质个股的投资机会也会不断涌现,甚至可能出现结构性的局部牛市。
因此,在2017年第一季度里,我们的投资态度将保持谨慎乐观,仍主要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在已有的基金净值安全垫的基础上,积极为投资者谋取绝对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0.99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9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36%。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0.99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95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9%,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3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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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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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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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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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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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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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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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平安大华鑫安A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平安大华鑫安C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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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