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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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7-007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泰鸿”)为其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宁波泰鸿为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冲压”)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借款担保。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4日,宁波泰鸿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以下称“宁波通商”)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同意为宁波冲压与宁波通商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担保日起一年内宁波冲压在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宁波通商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

2017年1月17日,宁波泰鸿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称“宁波招商”)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宁波冲压与宁波招商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9日宁波冲压在人民币2,5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宁波招商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95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30%,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