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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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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0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362号)。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补充调查和核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0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和监管措施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于2016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362号)。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应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经自查,发行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