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0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月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2017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经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2017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15:00 至2017年1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主体
2.02发行规模
2.03发行方式
2.04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2.0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6债券期限
2.07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8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标的股票及换股期限
2.09担保措施
2.10募集资金用途
2.11初始换股价格
2.12挂牌转让的方式
2.13其他事项
2.14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
2.15决议有效期
议案2需逐项审议方案条款。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国安通信董事会及国安通信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DVB+OTT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议案5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分别刊登于2016年11月17日、2017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京龙大厦十六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839,深市挂牌股票简称:国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a、议案设置
■■
b、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c、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采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权博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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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7-0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
科学研究院共同组建“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研究实验室”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科院”)邀请,以广科院牵头,联合华为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申报“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研究实验室”。目前,根据《关于发布首批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05号),实验室顺利取得总局审批。
实验室主体设置在广科院,应用示范、测试等环节设在我公司,公司安排相应人员参与实验室相关管理工作和科研工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各自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
公司将依托重点实验室,加强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紧密合作,扩大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同时将通过重点实验室的技术研究,为公司创新型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促进业务模式创新,为公司业务运营积累一定的技术基础。
二、备查文件
《关于发布首批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05号)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