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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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锋股份,股票代码:002806)于2016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并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2017-001、2017-002)。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是本公司的非关联方。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22日,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截止2016年12月22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磋商,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即2017年1月23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确保重组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2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23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争取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