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融通通瑞债券A/B
■
融通通瑞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
注:任职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四季度,债券市场走出了一轮超出市场预期的调整。以市场热议央行或将表外理财纳入MPA考核为开端,牛市的情绪开始消退,市场关注到9月份以来资金的持续紧张,收益率开始出现缓步抬升。随后,我们在三季报中提示的风险因素——去杠杆政策对市场造成较大的打击,在银行、非银的资产负债互相缠绕的市场格局下,去杠杆进入“负反馈”,加速了债券市场的下跌。
股票市场在四季度先涨后跌,整体基本持平,沪深300指数上涨1.78%,钢铁、石油石化表现较好,煤炭、非银、银行等行业都走出了过山车式行情。
本基金在债券方面,在牛市格局发生变化时,大幅降低了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杠杆。在权益方面,对金融板块的仓位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对非银、环保、通信等行业的配置。
权益方面,在控制风险的总基调下,再考虑2016年有业绩支撑个股已经有一定程度上涨,估值并不便宜,预计整体指数缺乏大的机会。但从中长期看,增量资金缓步进入A股市场依然可期,包括银行理财涉权益投资、打新底仓配置、养老金入市、A股纳入MSCI指数等。板块上,可在国企改革、农业供给侧改革、PPP中寻找机会。
债券方面,本轮牛市的三大支柱——经济基本面缓慢探底、中性偏松的货币政策、银行理财的资产配置动力——不同程度地被动摇。近期的PMI走势见证了经济基本面的回升,货币政策基调变为了“稳健中性”,银行理财的负债成本上升以及规模增速下降给委外市场较为负面的预期,因此,今年债券市场收益率的中枢相比2016年应该是有抬升的。但站在目前的时点上,经历了2016年底的大幅调整后,对未来债市也不宜悲观,经济基本面并不具备强劲复苏的特征,价格上行更多是供给侧改革因素,需求复苏并不明显。未来某个时点,政策导向有可能重新转向稳增长,这时债市将重新迎来机会。
接下来,本基金将在债券配置方面将采用中等久期的策略,积极挖掘被市场错估的个券,同时以利率债去把握交易性机会。在权益方面,选择行业发展前景向好、估值合理、表现稳健的个股进行投资。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融通通瑞债券A/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0%,融通通瑞债券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广发证券:2016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8号)。违法事实如下:2014年9月4日,广发证券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开放接入,2014年12月5日,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对该系统开放专线接入,2015年5月19日,专线连通。2015年3月30日,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为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FPRC系统(以下简称FPRC系统)安装第三个交易网关。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广发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广发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6,805,135.75 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
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文件
(二)《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