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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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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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于2016年7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双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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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华双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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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新华双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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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自2016年7月13日成立,至2016年12月31日披露日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
2.新华双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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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自2016年7月13日成立,至2016年12月31日披露日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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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6年四季度,宏观经济短期保持平稳运行,货币政策受制于资产价格和汇率依然维持稳健。年末受联储加息,通胀预期回升,防风险、降杠杆、表外理财纳入MPA考核等相关监管政策出台的影响,市场调整并引发机构连锁反应,流动性极度紧张,债券市场出现短期的大幅调整。10年期国债估值收益率最高至3.37%,10年期国开债估值收益率最高至3.92%,最后几个交易日在央行投放流动性之后,收益率有所修复。信用债方面,同样受流动性收紧以及信用风险事件扰动,收益率上行明显,信用利差也明显走阔。
本基金四季度配置:债券方面,以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债券为主,维持较低的杠杆比例和久期;股票方面,以低估值、经营稳健的蓝筹股为主,主要集中在银行、交运等板块。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0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3.54%;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00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3.5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一季度,预计债券收益率仍将呈现区间震荡行情,密切关注收益率波动的投资机会。从基本面看,中长期虽然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仍存在较大下行压力,但短期在基建投资、PPP项目逐渐加码、工业企业产成品库存降至历史低点、企业补库存等因素的推动下,经济上半年大概率将平稳运行。政策方面,受汇率、房价制约,以及防风险、去杠杆、通胀温和抬升等影响,货币政策定调稳健中性。流动性方面,受春节、年初换汇资金需求、以及一季度末MPA新考核口径的影响,资金面扰动因素仍较多。股票市场,预计短期仍是存量博弈、结构分化的行情,蓝筹或相对占优。
债券投资方面,考虑到长端绝对收益率水平不高,吸引力有限,安全垫薄,本基金仍将主要配置于短期信用品种,精选个券,适度参与长端利率债的波段交易机会。股票投资方面,继续关注低估值、经营稳健、盈利改善明显、业绩有一定增长的蓝筹股,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仓位。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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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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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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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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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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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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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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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八)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