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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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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

5、客户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场外认购方式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场内认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和其他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场外认购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1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7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询购买事宜。

16、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影响基金收益水平的管理风险,因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要求的流动性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操作风险,因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况引起的技术风险、因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产生的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另外,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章节。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

A类份额基金代码:167702

场内A类份额简称:量化优选

C类份额基金代码:167703

C类份额简称:优选C

(二)基金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力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六)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 募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十)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设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十一) 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王伟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王健

电话:021-38676252

网址:http://www.gtja.com

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联系人: 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1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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