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11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年1月19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黄旭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975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万股,并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证券简称“弘亚数控”,股票代码“002833”。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3,336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3,336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上修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根据本次发行结果,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2月9日召开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1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3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年1月19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1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33,726.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8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及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69,600.00元,除补充运营资金项目49,719,600.00元已转为公司运营资金使用以及支付银行划款手续费264.40元外,其他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53,749,735.60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并跟踪存续期的各种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现金管理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该业务的规范实施。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事项。
5、该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1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2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2月9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7年2月8日下午15:00—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第1-3、5-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2月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2月7日8:30-11:3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邮编:510530,传真:020-820039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晨晓;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kdtdb@kdtmac.com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亚投票”。
2.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2月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1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6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增利系列265号理财计划
(1)受托方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2)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增利系列265号理财计划(代码:75265)
(3)投资金额:1,100万元
(4)起止日期:2017年1月16日—2017年4月18日
(5)风险评级:R2
(6)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7)预计年化收益率:4.20%
(8)资金类型:自有资金
2、中国民生银行非凡资产管理半年增利第268期对公02款
(1)受托方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2)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半年增利第268期对公02款
(3)投资金额:1,000万元
(4)起止日期:2017年1月19日—2017年7月19日
(5)风险评级:较低风险(二级)
(6)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组合投资类
(7)预计年化收益率:4.30%
(8)资金类型:自有资金
(二)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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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10,6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