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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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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7-00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江苏海力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6,043.60 万元、美元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2017年1月19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17-0358-O-HZ),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30,000万元整,租赁期限为36个月。

公司与民生租赁签署了《法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17-0358-O-HZ-FRBZ-002),为上述江苏海力与民生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及其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6-039号公告)。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民生租赁签署了《法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17-0358-O-HZ-FRBZ-002),保证人同意就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3、保证方式

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294,620.58万元、美元2,000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除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 供担保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170,079.71万元、欧元4,600万元、美元208.82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9,700.29万元、欧元4,600万元、美元2,20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96%,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法人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