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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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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其中: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是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4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87.07%,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2.61%,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14.83%,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四季度,大盘在蓝筹股的带领下企稳反弹,振荡上行,而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却继续调整。蓝筹股走强的背景是一带一路和稳增长的基建投资。保险资金频繁的举牌,在存量博弈的市场里对成长股的投资有一定的分流作用。一方面,大盘蓝筹股估值已经不低,保险资金频繁举牌也受到监管层的公开谴责而难以为继,在房地产调控趋严,未来经济增长有可能调低目标的背景下,大盘蓝筹的上涨空间有限;而另一方面,成长股经过一年的杀跌,部分龙头股估值已经合理,而未来依然也会保持较高的增长,投资吸引力显著上升。因此,本基金在四季度并没有追随市场,而是在市场调整中逐步加仓估值合理,高增长的优秀成长股。从长期来看,均值回归的市场下,市场风格的转变只是时间问题。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75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4.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8%。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同花顺”市值47,801,687.32元,占基金资产净值4.16%。根据同花顺2016年11月28日公告,该公司因明知其客户经营方式,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资产管理系统、提供相关服务,被中国证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66元罚款。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调查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调整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同意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2006]38号)

《关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6]84号)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