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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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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图示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确保做好公平交易的监控和分析。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取完全复制标的指数上证50的投资策略,同时为控制大额申购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本基金适当投资股指期货。基金持仓包括上证50指数成份股、股指期货及现金等,其中股票持仓不低于90%,股指期货市值不高于10%,现金类资产不低于5%,以日均跟踪偏离度最小(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尽量小(不超过4%)为管理目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79%;报告期内,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0.038%,低于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35%,年化跟踪误差为0.748%,低于合同约定的年化跟踪误差为4%的水平。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变更为普通指数增强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上述情形,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确认本基金转型操作的具体事项,待所有文件齐备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正式的基金转型申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6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部分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来控制预期大额申购赎回等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海通证券(600837.SH)于2016年11月28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7号),其中提及:中国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中国证监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

由于海通证券(600837.SH)是上证50指数的成份股,故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5.11.2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的变动份额。

2.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722,978.11份,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资本”)、上海国金通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财富”)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分别为2,170,381.75份、3,617,785.39份,基金管理人、千石资本和国金财富均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规则及申购费率办理申购业务,并已按照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国金50A

单位:份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投资A级基金份额。

国金50B

单位:份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投资B级基金份额。

国金50

单位:份

注:本基金以2016年12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进行了定期份额折算,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增加15,066.45份,本报告期期间管理人没有买入或者申购本基金份额,上表中的“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实为因份额折算而增加的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交易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6年10月15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2、2016年10月24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3、2016年11月26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国金基金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4、2016年12月9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国金基金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5、2016年12月12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及配对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6、2016年12月14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7、2016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期间国金上证50份额、国金上证50A份额停牌公告》《关于国金上证50A份额2017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8、2016年12月19日披露了《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9、2016年12月21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0、2016年12月28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11、2016年12月30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1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