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0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意向性协议,本协议中约定的惠水县九龙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尚需政府部门按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公开招投标程序,并最终签订具体的项目合同。大兴园林能否中标本项目以及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合作模式、具体的施工日期等事项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招投标程序完成后,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最终签订金额以及实际结算金额等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因最终签订具体合同金额以及实际工程结算金额等存在不确定性,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合同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贡献存在不确定性。

3、因本项目金额较大,公司、大兴园林可能面临项目垫资金额压力较大的风险。同时,考虑到本项目合作模式的不确定性,工程项目投资回收方式、回收期限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1月2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乙方”)与惠水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惠水县九龙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由大兴园林投资、规划、建设惠水县九龙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界或双方约定的投资建设范围。本合作项目规模约2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水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新城村望城坡

法定代表人:胡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授权范围内的文化、旅游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民生性、公益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

2、惠水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单独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与公司、大兴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未与公司、大兴园林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项目

惠水县九龙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合作项目规模约2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二)合作方式

1、总体合作模式

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工作实际,双方同意按总体采用PPP+EPC模式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模式进行洽谈合作:

(1)双方共同投资建设运营+设计施工总承包+股权回购(具体模式以项目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

(2)其他双方同意的合作模式。

2、基本合作条件

(1)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相关政府方事务,负责办理项目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争取相关增信支持措施,确保合作项目合规合法实施。

(2)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项目投标,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负责项目投融资,按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完成项目资金的落实,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按期足额到位;并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和建设施工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要求,按约定期限履行项目移交。

(3)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待定,由项目公司具体实施合作项目,行使建设单位职能。

(4)合作期限:项目建设期限及乙方投资退出期限视具体项目再另行协商确定。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作机制

1、双方高层领导应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协调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合作顺利进行;

2、双方制定内部机构建立日常工作对接联系制度,负责沟通、协调和研究,做好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四)投资进度及相关要求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资料信息,乙方在收全甲方资料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前期规划设计方案。

2、该项目须符合惠水县发展、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五)其他事宜

1、双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为合作基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作项目须履行招投标、审批等程序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

2、合作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3、双方承诺保守本次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永久有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者本合作协议未予载明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4、若双方后续合作事宜未按本协议继续推进及乙方未在30工作日内提交前期规划设计方案,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共肆页,均为打印文本,除需手工签署的内容外,任何手工添加内容均不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扩大公司园林绿化业务的规模,为公司通过业务转型和拓展省外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条件,对公司业务将起到有益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惠水县九龙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