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7-002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2月18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2月18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书贵、但铭、陈风华、袁瑞芝需予以回避,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016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2月18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2月18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7-003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2月18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2月18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监事唐蔚、宋毓涛为关联监事(以下合称“关联监事”),需予以回避。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7-004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 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2月 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2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2月 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详见2017年1月24日公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02),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议案一”和“议案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一”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三”详见2016年5月18日公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030),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月9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以及2月10日9:00-14: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电话:0734-8239335
传 真:0734-8239335、8246928
联 系 人:颜立军 罗年华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膳宿费、交通费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0
2、投票简称:古汉投票
3、议案的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 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中: “议案一”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回避表决。
2、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在“议案”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3、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7-005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取得正式核准文件。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2月18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2月18日。
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内容不变。
上述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