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0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武汉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实现土地一级开发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0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
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通知,因融资需要,名流投资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与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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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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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名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98,8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名流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3,7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其中本次办理质押登记股数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二、备查文件
1、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2、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3、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0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品工业化”战略,提升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研发能力,扩大建筑工业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拟与关联方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建设”)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武汉美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美好绿建”),其中美好置业出资人民币65,000万元,持有美好绿建65%的股权,美好建设出资人民币35,000万元,持有美好绿建35%的股权。
美好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与美好建设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名流投资、刘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刘柳女士、吕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尹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经营需要,经总裁汤国强先生提名,董事会人力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尹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分管房产总公司工作,年度税前薪酬标准200万元,该薪酬标准不包括与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奖金。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尹沧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0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品工业化”战略,提升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研发能力,扩大建筑工业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拟与关联方美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建设”)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武汉美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美好绿建”),其中美好置业出资人民币65,000万元,持有美好绿建65%的股权,美好建设出资人民币35,000万元,持有美好绿建35%的股权。
美好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与美好建设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书和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名流投资、刘道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本议案的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391175653;企业名称:美好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为清;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1年5月15日;住所: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老北街;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劳务分包(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美好建设资产总额为27,283.01万元,负债总额为13,661.91万元,净资产为13,621.1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23,268.22万元,利润总额为1,563.00万元,净利润为1,097.6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美好建设为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名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8,8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全资子公司美好建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美好绿建为美好置业与美好建设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武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美好置业出资人民币65,000万元,持有美好绿建65%的股权,美好建设出资人民币35,000万元,持有美好绿建35%的股权。
本次投资系双方经协商确定各方认缴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各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美好绿建拟定经营范围为: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制作及销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水路货物运输。(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美好绿建设立后,将以工业化技术规模生产各种类型的建筑预制构件,应用于建筑产业化项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美好置业与美好建设拟签署《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美好绿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具体如下表:
■
美好绿建注册时,双方股东首期按出资比例实缴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出资额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根据美好绿建的业务发展规划逐步缴付到位。
2、董事会、监事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美好绿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美好置业委派3名、美好建设委派2名,董事长由美好置业委派人选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美好绿建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美好置业委派1名、美好建设委派1名,职工代表1名,监事会主席由美好置业委派人选担任;公司总经理由美好建设委派人选担任,经董事会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利润按照双方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所产生的亏损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美好绿建设立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美好绿建将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及生产线,专注于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以“绿色环保、智能制造”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公司“产品工业化”战略落地。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65,000万元投资设立美好绿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06%。其投资规模系根据美好绿建的业务发展规划确定,双方股东将根据其业务规划和财务预算逐步缴付投资额,对于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美好建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不含本次交易,本年年初至今,美好建设与公司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双方投资设立的美好绿建将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及生产线,专注于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以“绿色环保、智能制造”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公司“产品工业化”战略落地。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出资金额、出资比例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刘柳女士、吕卉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方案合理可行,程序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0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常务副总裁刘海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海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接受刘海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海辉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刘海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尹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尹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聘任尹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经审阅尹沧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尹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2、尹沧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其所担任职务的要求。
3、公司拟定尹沧先生的薪酬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附:尹沧先生简历
1973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同安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沈阳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历任龙湖集团项目总经理、沈阳公司工程负责人、沈阳公司运营副总监沈北项目总经理、集团运营中心运营总监;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合生创展集团总裁办副主任。2016年7月11日至今,任公司北京区域北京公司总经理兼沈阳公司总经理。
尹沧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尹沧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0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7日15:00至2017年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关联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月7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本次会议登记期间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达力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6606-67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美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委托人在该议案后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如下:
■
说明: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7”,投票简称为“美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