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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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17-01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许予一、唐清利、薛毅先生因公务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扩建年产 25 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丽丹、蔡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