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公告编号:2017-00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38,305,91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9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5,936,54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9.9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澜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38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高澜股份”,证券代码“30049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6,67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5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66,670,000 股。
2016 年 8 月 9 日和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6,6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本 53,336,000 股,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0,006,000 股。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6,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0,0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成长”)、高荣荣、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投资”)、陈建业、梁清利、陈绪胜、卢志敏、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投资”)、姜文、黄跃明、冷明全、关胜利、陈琪、朱志宏、曾麟舒、王文红、文宏伟、郭绍强、赖穗云、吴卫平、梁振华、李嘉健、李漫、陈德忠、陈晗燕、吴健超、黄克峰、刘慧敏、李志道、白少亚、胡卓清等共计 31名股东。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 28名,法人股东 2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1名。
1.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海汇成长、高荣荣、科创投资、陈建业、陈绪胜、卢志敏、海汇投资、姜文、黄跃明、冷明全、关胜利、陈琪、朱志宏、曾麟舒、王文红、文宏伟、郭绍强、赖穗云、吴卫平、梁振华、李嘉健、李漫、陈晗燕、吴健超、黄克峰、刘慧敏、李志道、白少亚、胡卓清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梁清利、陈德忠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在上述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海汇成长、高荣荣、科创投资同时承诺: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2月3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305,9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1.92%;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5,936,54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3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8 名,法人股东 2 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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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梁清利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91,79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4%。其承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梁清利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491,791 股,其中 247,140 股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72,948。
注2:股东卢志敏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028,171 股,其中 2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28,171。
注3:股东关胜利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36,49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8%。根据规定在其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关胜利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336,492 股,其中 216,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4,123。
注4:股东陈琪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86,941 股,其中 126,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0,941。
注5:股东朱志宏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86,941 股,其中 144,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2,941。
注6:股东文宏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86,941 股,其中 18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941。
注7:股东赖穗云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86,941 股,其中 11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6,941。
注8:股东吴卫平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86,941 股,其中 126,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0,941。
注9:股东陈德忠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9,55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7,388。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高澜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天风证券对高澜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