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或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9)。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山西华联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1月18日,上海镕尚已将其持有的山西华联99.69%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山西华联出具了变更后的《企业信息查询单》,至此,山西华联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山西华联99.69%的股权。
海融兴达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1月20日,上海镕尚和中信夹层已将其合计持有的海融兴达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海融兴达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至此,海融兴达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海融兴达100%的股权。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相关约定向上海镕尚发行股份232,444,563股支付交易对价、向中信夹层发行股份23,628,077股支付交易对价。
2、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西藏山南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86,000万元。
3、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手续,并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联股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山西华联99.69%股权和海融兴达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华联股份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华联股份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交易对价并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上市手续;华联股份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本及章程修订等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联股份有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批复的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实施配套融资。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基础上,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和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天元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华联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华联股份现合法、有效地持有海融兴达100%的股权及山西华联99.69%的股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