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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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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6年度预计负债的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7-00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6年度预计负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结果的2016-056号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并依法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目前,该案处于诉讼期间,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无需履行赔偿等相关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此未决诉讼事项确认人民币1,471.50万元的预计负债,该事项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1.50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本次计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的独立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16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7-00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 50%-70%。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27,811.18 元;

2、每股收益:0.61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因公司受百货业态东方红店不再续租、超市业态策略性关店,以及根据公司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判决结果需计提预计负债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注:公司百货业态东方红店经营物业不再续租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此已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2016-028号重大事项风险提示性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