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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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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7-00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嘉公司”)近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发证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优嘉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将享受所得税15%的税率征收优惠政策。优嘉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优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2015年度该公司完成营业收入72,559.48万元,实现净利润14,828.72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7-0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风险: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本次投资的信托产品为非保本型,存在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2、优士公司赎回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40,000万份,剩余10,000万份,本公司赎回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15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22,330万份,剩余27,670万份。

3、截止公告日,过去12个月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

一、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5年12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士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公司”)签署《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9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优士公司认购该信托计划项下5亿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详见2015年12月12日《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35)。

2015年12月17日,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签署《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15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本公司认购该信托计划项下5亿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详见2015年12月19日《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37)。

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6年12月,优士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签署了《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9号单一资金信托之补充协议》,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签署了《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15号单一资金信托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上述两份信托合同的终止日均由2017年1月23日延长至2018年2月2日止,增设2017年1月23日为信托开放日,优士公司在信托开放日赎回信托单位份数为40,000万份,赎回后剩余信托单位份数为10,000万份,本公司在信托开放日赎回信托单位份数为22,330万份,赎回后剩余信托单位份数为27,670万份(详见2016年12月17日《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16-025)。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自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贸信托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75.91亿元,净资产74.34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4.74亿元,净利润12.04亿元。

三、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3日,优士公司收到赎回外贸信托公司信托本金40,000万元,收益302.74万元,本公司收到赎回外贸信托公司信托本金22,330万元,收益302.74万元。

赎回后,优士公司投资的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剩余10,000万份,本公司投资的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15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剩余27,670万份。

根据外贸信托公司提供的信息,截止2017年1月23日,两份信托计划分别投资了以下项目:

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9号单一资金信托资产配置明细(2017-1-23)

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15号单一资金信托资产配置明细(2017-1-23)

截至2017年1月23日,五行汇信9号和五行汇信15号所投资的外贸信托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均按各自信托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到受托人分配的信托收益;所持有的银行存款,未出现异常。五行汇信9号和五行汇信15号运行正常。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外贸信托公司增加理财投资金额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增加在外贸信托公司进行理财投资的金额,至2017年6月30日以前,理财投资的发生金额增加至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理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该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5,000万元,累计进行理财投资的余额为8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7-003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风险: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本次投资的信托产品为非保本型,存在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2、投资标的名称:《外贸信托·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22(捷信消费贷款项目)》

3、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一年

5、预计收益率:6.3%/年

6、截止公告日,过去12个月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1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公司”)签署《外贸信托·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22(捷信消费贷款项目)信托合同》,本公司申购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22(捷信消费贷款项目)项下5,0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自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贸信托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75.91亿元,净资产74.34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4.74亿元,净利润12.0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说明

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22(捷信消费贷款项目)期限为一年,本期优先级各批次信托生效日以受托人公布的《生效公告》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到期日以受托人发布的《到期公告》记载的日期为准,预计年化收益率为6.3%。

(二)产品说明

1、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

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22(捷信消费贷款项目)是委托人/优先级收益人委托受托人(外贸信托公司)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意愿,通过向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提供用于其消费金融业务的贷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运用信托财产,并由委托人/次级受益人以约定金额的信托财产,对本优先级信托的信托本金及收益提供保障,从而获得合法的回报。

2、主要风险

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期-22(捷信消费贷款项目)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信用风险、资金挪用风险、管理风险、兑付风险、按季结息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造成损失的风险、委托人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利率变动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行业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风险、信托提前结束或延期风险、借款人提前还款风险、次级受益人及其指定合作主体的信用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5,000万元申购信托产品受益权,预计将取得投资收益315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体业绩,2017年1月23日本公司有本金62,330万元的理财投资到期,资金将回笼,因此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产生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信托计划次级受益人承诺,在本信托计划期内,保障比率(即次级受益权资金与保障性自有资金对应全部优先级信托本金的比例)各时点均不低于1:4。

本次投资的信托产品都对应于优先级的信托受益权,因此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理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外贸信托公司增加理财投资金额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增加在外贸信托公司进行理财投资的金额,至2017年6月30日以前,理财投资的发生金额增加至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最近12个月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为85,000万元,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5,000万元,累计进行理财投资的余额为8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