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业务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目标在2017年底实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为了强化和规范广东省异地就医的监管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信息,对异地就医的医疗服务机构、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其费用进行数据采集、对比分析、审核监管,提高医保经办的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改善医保两定机构的协议管理关系,减少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实现对异地就医费用的全面、实时、高效审核监控,进而为总额控制、付费改革、医保医师管理等提供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中公网医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签署《广东省异地就医结算智能审核服务协议》,通过合作方式,在广东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开展省异地就医结算智能审核工作。
二、合作目标
从事中审核起步,智能审核系统通过接口与省平台对接,对省平台发生的就医费用数据开展智能审核,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由市级用户在省平台参考智能审核情况进行业务审核;省内异地就医业务由省局将审核结果发送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参考审核。审核规则从全省通用的一致性规则起步,审核规则由少到多、由粗到细,网眼设置由大到小。逐步延伸到医生工作站,开展事前提醒服务,提高医生医师对医保政策的遵从度,自觉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
三、服务内容
1、根据全省异地结算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下称“三个目录”),结合医保政策、费用结算办法、临床诊疗规范等,建立适用于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智能审核的规则库,配合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持续沟通,不断提升规则库的使用效益。
2、按照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要求,配合进行属地化的政策规则制定,满足各参保地共性和个性化的管理要求。同时,适用于全省各市统筹区域的医保费用审核。
3、在省平台部署统一的智能审核操作界面和医疗机构信息库、医保医师库和医保专家库的维护更新查询界面,逐步实现全省各市医保和医院的经办人员在省平台进行医保政策信息查询、审核业务操作和“三个目录”的信息维护更新查询和违规医保医师信息管理运用,推动全省医保标准化管理,实现更顺畅的业务衔接。
4、按月报送智能审核情况报告,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提供审核结果分析报告,对违规情况提供各种分析报表,为开展就医地管理、总额预算、支付方式、DRGs病种付费、异地协查等提供数据支持。
5、协助更新维护“三个目录”,提供标准的疾病诊断编码,完善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编码,并辅助完成医疗机构的培训、数据对接等工作。
6、系统建成后,经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同意,公司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广东省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提供评价服务。通过服务热线、微信、手机APP等交互工具,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查询、医疗费用信息查询、异地就医须知、转诊登记备案、就诊服务指引、健康管理等项服务。
四、合作重要意义
公司首次试水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新领域,进一步扩大了智能审核服务范畴,巩固了广东省内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智能基金管理模式在全省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本次合作紧贴国家政策导向,公司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以广东项目建设为例,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业务项目样本,持续完善业务架构。
五、风险提示
三年合作期内,公司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合作期结束后,双方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系统运行及业务质量等情况,协商确定后续合作方式。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公司将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0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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